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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8-15 16:10:00

第一部分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概况

目录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发展综合保税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各项具体管理制度;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检查督促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

(二)组织参与编制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鼓励重点产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

(三)负责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有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审核和批准管理范围内的外资和内资项目,指导和协调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区内有关涉外事务。

(四)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或接受有关部门委托,负责协调区内与民航、海关、检验检疫、口岸、工商、税务、金融、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和公安等其他驻区单位的工作,为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五)负责区内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六)负责区内的综合、信息、统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局、企业服务局三个局室。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98.32万元,比上年增加23.21%。总支出86.7万元,比上年增加8.65%。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9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32万元,比上年增加23.21 %。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03万元,比上年增加24.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7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98.32万元,比上年增加23.2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86.7万元,比上年增加8.65%。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03万元,比上年增加24.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7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32万元,比上年增加23.2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6.7万元,比上年增加8.65%。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32万元,比上年增加23.21%。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98.32万元,比上年增加64.41%。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6.7万元,比上年增加8.65%。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03万元,比上年增加24.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7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86.7万元,比上年增加44.9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84万元,比上年增加40.8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6万元,上年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数。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本年度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77.6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3辆公务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企业政策性补贴:反映对企业的政策性补贴。

附件:2017年度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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